什麼是 ERC-20、ERC-721、ERC-1155?差別為何?NFT 是哪一種?

ERC-20、ERC-721和ERC-1155是以太坊區塊鏈上使用的三大協議,或者說是在生態系統中運行的三種代幣標準,簡單來說,開發者可以根據上面三種標準,創造對應的三種不同模式和使用功能的代幣。目前以太坊是市場上使用人次最多、最具代表地位的區塊鏈,因此前面提到的三大協議也是目前最被廣為使用的代幣標準。每個代幣標準都具有特定的功能,這裡按造協議的發展順序分別介紹。

由於區塊鏈和各種協議的快速發展,使用者和開發者開始不滿足於單一的代幣使用需求,進而推動了三種代幣的演變過程。作為太坊區塊鏈中引入的第一個代幣, ERC-20至今仍然作為同質化代幣在以太坊上供人交易使用,而後來系統導入了新的代幣標準:ERC-721,主要用於創造非同質代幣,以及 2019 年的作為前兩者混和體的ERC-1155,這幾種代幣標準的出現,更加造就了以太坊至今的成功。

代幣標準的演進過程

ECR-20

代幣標準 ERC-20 是在 2015 年提出,最終於 2017 年與以太坊上正式安裝完成。在去中心化的生態系統中,這種制式的代幣標準被廣泛的使用在多種用途上。由於 ERC-20 本身就是一套規範區塊鏈行為的標準,使得他不但被大多數個人使用者接受,也相當受到一些組織或是機構的歡迎,可以說在ERC-20規範下的以太幣,對於以太坊上的ICO、眾籌、穩定幣建立等活動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簡單來說,一個代幣如果是基於ERC-20標準,那它最重要的特性就是代幣間的「同質化」,就好比說你手上的10塊錢硬幣,和我錢包內的10塊錢硬幣一樣,兩者價值完全相同,沒有哪一枚硬幣比較特殊的問題。

一般來說,ERC-20同質化代幣具有兩種特性,分別是可替代性以及可分割性:

  • 可替代性:表示每顆加密貨幣就有同等價值、功能相同,不同用戶手中的以太幣並沒有區別,彼此之間可以任意交換使用,可以使用公定的價格進行交易。
  • 可分割性:與我們經常使用的法幣不同,法幣購買時的最小單位是1元,加密貨幣雖然使用顆或者枚作為單位,但卻不用以整數進行交易,例如使用以太幣購買NFT時,就能以0.08顆以太幣進行交易,這就是它的可分割性。

ERC-721

不同於前者,ERC-721旨在創造具有不可替代性以及不可分割性的代幣,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非同質化代幣–NFT (Non-Fungible Token)。

  • 不可替代性:每個NFT都具有它的獨特性,獨一無二且無法取代,同樣被儲存在鏈上後,也無法隨便刪除。
  • 不可分割性:除非智能合約允許,否則NFT是沒辦法像加密貨幣一樣,被拆成更小的份數進行交易。

那究竟能以ERC-721創造什麼?

其實只要一個物件能具有特殊價值,就適合以這種代幣標準被創造出,比如藝術創作、音樂,或者是目前最常見的個人頭像、PFP,一般來說是沒辦法找到另一個價值完全對等的ERC-721代幣。

NFT也可以看做一個數位創作或資產的所有權,與以往的藝術作品不同,NFT作為獨特的數位代幣,創作者可以透過版費(royalties)的方式,在每一筆交易中持續獲得收入,就算買賣雙方沒有創作者參與也是如此。

ERC-1155

ERC-1155 則是多重代幣標準,全名為 Multi Token Standard。ERC-1155 的用途為再製、包裝或組合一個至多個 Token Type 或 NFT Collection,讓 Token Type 或 NFT Collection 有繼承、多型、封裝等功能。

舉例來說,小明想購買某遊戲的帽子+衣服+褲子+鞋子,以往遊戲只能讓小明一個一個買,一筆交易一筆交易打,有了 ERC-1155 後,遊戲項目方開始可以賣小明一個全身套裝了,四種 NFT 也可以一次性打給小明。

這個協議主要功能是因為區塊鏈容量並非無上限,因此要阻止開發者們無限量開發智能合約,藉由傳統物件導向概念降低智能合約發布數量、提升開發效率。附加效果則是增加使用者體驗,讓使用者擁有套裝、多型態代幣等豐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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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些人對於柴犬幣的大漲感到嗤之以鼻,覺得不過是炒作,上漲毫無原因,理想中的投資方式應該是在大多數人還沒發現項目的價值時提早佈局,賺取豐厚的報酬。但我們會在後續的文章說明這種方法會行不通的原因,且在可預見的未來加密貨幣,還是會因為利害關係人群體以及系統本身的運作方式,讓投機、炒作仍會持續存在於加密貨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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